山东农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

发布者:关工委发布时间:2025-06-15浏览次数:12

山东农业大学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山 东农业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 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关工委有关文 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关工委是在上级关工委指导下和学校党委领 导下,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以 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健康成长为目的, 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学校做好关 心下一代工作的参谋和助手,是学校联系青少年学生和青年 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关工委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 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 量力而行、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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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把青 少年培养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新时代“四有新人”。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 设主任两名,副主任 1-2 名,委员若干名,每届任期五年。 关工委主任分别由校党委分管离退休工作的现职领导(负责 全面领导工作)和已经退下来的校级老领导(主持日常工作) 担任。副主任由已退下来的老同志(中层正职)担任。关工 委设秘书处和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挂靠离退休干部党 委。关工委秘书长由离退休干部党委书记和学校团委书记担 任,副秘书长由挂靠单位有关人员担任。关工委正副主任、 正副秘书长、委员由学校党委任命。关工委办公室配备专职 管理人员(已退休的处级干部)一名。
  第五条 各教学学院、附属学校设立关心下一代工作领 导小组,一般由所在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 学院已退休的老同志(中共党员)任副组长,负责学生工作 人员任成员,并指定一名辅导员担任联络员。
  第六条 关工委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直属工作组。
  第七条 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等部门,以及各教学学院应动员和组织老同志,特别是新退休的 老领导、老专家参加关工委工作。各单位要从政治上、思想 上和生活上关心老同志,发挥好、保护好参与关工委工作老 同志的积极性。各级党政领导退休后应视身体状况和工作需 要,积极带头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以保持关工委工作的连续性。
  第八条 学校党委将关工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同学校 党建思政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总结。 学校领导参加关工委重要活动,定期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 研究解决问题。学校有组织地安排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涉及 学校全局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 工作等专题性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学校保证关工委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和 工作经费,列入学校财政预算。教学学院党政领导要大力支 持本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在力所能及的 情况下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使教学学院关心下一 代工作逐步实现“有组织机构、有活动场所、有工作平台”。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关工委主要职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青少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中持续广泛开 展多种形式宣讲活动,充分发挥五老的榜样带动和教育引导 作用,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听 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奋斗。

  2.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丰富多 彩、扎实有效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和青年教职 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根据学校全面建设一流农业大学的办学目标和办学 特色需要,发挥离退休老领导、老教授、老专家的专业优势 和实践优势,着力对青年学生开展热爱“三农”教育,提高 学生“知农爱农、强农兴农”的自觉性和专业本领,引导学生成为“一懂两爱”人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 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4.参与青年师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认真履行“特邀 党建组织员”的职责,配合学校党委组织部、教学学院党委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参与入党积极分子 考察培养、党员发展过程以及新党员的继续教育过程,指导 学生党支部做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开展青 年师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反映学生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 议。

  5.参与校、院教学督导、教学评价和教改咨询活动,充 分发挥老教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 书育人能力,助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6.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弘扬“登高必自”校训,讲 述学校办学特色优势、农大历史、农大精神和农大故事等, 引导青年学生传承学校优良校风。

  7.参与指导大学生社团活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8.参与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

  9.全面关爱学生,协助学院对“经困”、“学困”、“心 困”学生给予相应帮助和教育引导。

  10.参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议事制度。学校关工委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 持。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指定一名副主任主持。会 议议题由办公室根据议事事项规定书面提出,经与有关委员 单位沟通后,由关工委主任确定。委员会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十二条 学习制度。各关工委委员每学期至少学习一 次,主要内容有政治理论,形势政策,上级关工委文件、指 示和重要会议精神,业务培训及工作理论研讨等。组织关工 委骨干外出考察培训,为骨干成员订阅学习资料等。
  第十三条 会议制度。关工委工作会议每年一次,一般 年初召开,总结上一年工作、部署当年工作;关工委主任、 秘书长会议每学期召开 2-3 次,研究、交流、布置阶段性工 作;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研 究落实各阶段工作。
  第十四条 宣传制度。办好关工委网站,及时传达上级 精神,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展现五老风采等内容。
  第十五条 表彰制度。定期对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 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总结经验、凝心聚力、开创新 局。对于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向上级关工委推荐并给予表 彰。
  第十六条 经费管理制度。关工委的工作经费在学校财 务额度中单列预算,由行政全额支付,归口离退休干部党委 管理,经费使用坚持勤俭节约、讲求实效原则,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报账,每年向关工委主任、秘书长会议报告经费使 用情况。
  第十七条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对上级来文、会议记录、 重要活动记录、校级文件、计划总结、简报、统计数据等信 息资料整理建档,加强规范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关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